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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RoHS”实施进行时

2007-06-25      嵌入式在线      收藏 | 打印

 “全世界数量惊人的电子垃圾中,有约70%进入我国。在进入我国的电子洋垃圾中,相当大的比例是最“毒”的成分,日本把可利用的材料留下,把不容易处理的也是最有害的电子线路板输出到我国,这些线路板成为广东贵屿、台州等地土地、地表水污染的主要元凶。目前电子垃圾还出现了向内地转移的趋势。”这是国家环保总局首席科学家胡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说的一番话。

  联合国环境计划报告也征实:美国每年大约有50%至80%的电子垃圾被出口到亚洲,主要是出口走私到中国。

  中国信息产业部的统计资料显示,中国已成为全球电子信息产品生产制造基地,同时也成为电子信息产品垃圾产生最多的地方。

  电子垃圾已成为一种隐藏的杀手,随时散发着可能对人体有危害的物质。为治理电子垃圾,在去年2月28日,信息产业部等七部委联合颁布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立法方式推动中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工作。

  “入市流程”先行

  环保专家曾经警告,电子垃圾处理不当,对环境污染非常严重。无论是不加任何处理的掩埋、焚烧、或者丢弃,其产生的有害物质都将对土壤、空气、水源造成极大的污染。电视、电脑、手机、音响等已经废旧或者不能使用的电子产品,都属于电子垃圾。因此,《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受到关注。

  北京信息产业协会秘书长徐祖哲接受记者的专访时说:“由于电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涉及国际化问题,而治理电子垃圾也存在成本问题,所以《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必需要落实到细节,逐步实现精细管理。具体来说,就是对现有的生产企业要逐一调查其‘污染程度’,同时落实回收的渠道;而对即将投产的新产品,要有‘入市流程’,经过检测之后,还要落实回收环节或‘回收治理工艺’,方能允许投产上市。”

  企业遭遇执行困惑

  格兰仕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技术部认证及产品开发实验科科长欧阳安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3月1日起,格兰仕生产的电子产品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贴了电子产品环保标识。但作为企业,在具体实施《管理办法》过程中,或多或少也遇到一些困惑。”

  首先是过渡期太短。“欧盟国家已经实施了RoHS指令,提高了市场准入的环保技术壁垒,但他们的消化期是一年,企业可以比较从容地去应对、去执行。中国版RoHS指令从颁布到实施也是一年,但由于整个行业不了解《管理办法》,宣传力度不够大等原因,格兰仕从获悉《管理办法》到执行,消化期还不到4个月,而且中国版RoHS指令是强制执行的。”欧阳安善说。

  其次是环保期限不统一。要实施《管理办法》,中国的电子产品制造商就需要对现有的生产线进行环保升级,而且相关产业链的设计公司、半导体厂商、供应商以及下游分销商,也都要同时面对此次的“环保大考”。

  欧阳安善坦言:“在此情况下,各个企业你看我,我看你,大家都在互相观望。因为整个电子行业对同一电子信息产品并没有统一的环保使用期限,这样的相关政策没有出台,已有标准也不规范。希望正在编制的《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通则》尽快出台,给企业指明一个方向,并规范行业的发展。”

  欧阳安善认为,中国版RoHS比欧盟RoHS的要求高,因为欧盟RoHS还有豁免项,但中国没有豁免项,因此,像电磁炉这种产品就只能贴“橙标”。欧阳安善担心,虽然电磁炉对消费者身体并没有危害,但是由于打着“橙标”且成本上升了,消费者能接受吗?

  再次是监管人是谁。“《管理办法》对企业的具体要求不清晰,有必要进一步细化。各个企业在执行《管理办法》过程中,因为技术存在差异性,所以将产生许多问题。比如标识假冒,在市场中检查出没有标识的电子产品,如何处罚?”欧阳安善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明晰相关的处罚规定,以形成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环境;还希望监管部门进一步明晰监督职能。

  他认为,市场中的监管执行是《管理办法》实施至关重要的一环。特别是政府的相关部门应该重视企业在执行《管理办法》后的反馈意见。

 “总之,首先要做的是标识工作,同时还要对供应链提出ROHS要求,从生产工艺、产品开发设计时就要考虑,这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欧阳安善感叹说。

  多方联合为治理费买单

  “欧盟多个国家已经实施了RoHS指令,提高了市场准入的环保壁垒,如果中国再不实施,国外被淘汰的电子产品就很容易流入中国。”赛迪顾问城市管理战略研究中心总经理武晓鹏如此评价。然而,马上要正式实施的“中国版RoHS指令”,无疑将给此类产品的生产商、销售商、进口商带来新的挑战。

  信产部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所长王立建提出了两点现实问题:一是企业现有产品库存的消化;二是企业加贴标志对生产成本的增加。

  据记者了解,《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企业的影响是巨大的,将直接导致国内电子生产企业的成本提高10%左右。因此,利润微薄的电子产业今年将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一位电子产业专家表示,从短时间来看,最大的压力承受者将是中小民营企业,其占整个产业链的30%左右。由于各个企业在解决环保问题过程中同时向上下游转移风险分摊成本,这就必然会引起整个产业链的巨变。

  因此,“谁来为电子垃圾治理费用买单”成为《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非常关键的一环。

  徐祖哲认为,政府、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应共同投入。从长远来看,治理和回收的细节,很可能重点要在销售环节。因为,销售网点是直接连接消费者的。

  他坦言在治理电子垃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由于企业和产品的不稳定,等到产品淘汰时,原有的生产者、销售者已经变化、消失。因而,政府要提前规定“环保处理基金”,并且委托行业协会进行长期有效的监管。

  徐祖哲呼吁,要大力加强宣传,要把民间的回收渠道引导到与行业治理基地“接轨”,这样才能够使国家的治理政策与举措彻底发挥作用。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赵克俊说,满足《管理办法》产品的成本比目前产品最高多达10%,这让此类产品在市场竞争中并不具备优势。目前国内家电企业基本处于消化库存的阶段,因此满足《管理办法》的产品在短期内很难成为市场销售的主流。可见,《管理办法》的实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只有靠产业链各环节的努力,而且必须要保证所有企业都在公平的原则下做事,这样才能保证电子信息产品绿色环保升级工作健康有序地完成。

  目前,我国已经着手建立一南一北两个试点,用以规范废旧家电和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在青岛,将以海尔等企业为试点,由制造家电的企业负责回收、处理垃圾。另一个试点在浙江,将在杭州建成一个“专业处理中心”来对浙江全省一年80万台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进行回收、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市场与体制改革处处长黄建忠表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是一项新工作、新任务,需要全社会上下一齐努力,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建立和完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准体系,同时采用“‘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双结合”的方式来实施,这样才能获得成功。他同时表示,在必要的时候,信息产业部将联合国家环保总局等其他部委一起强制推行该标准。
 
 
 

本文来源:中国电子商情    作者: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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